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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發火~尼泊爾海關是我遇過最令人火大的~

先說說落地簽,所需的文件除了入境表格、簽證申請書及海關申報單外,來自台灣的旅客還要另外填一張STAY ORDER,視為VISA。為什麼這麼麻煩呢?據說因為中國要求,尼泊爾為了抱中國老大哥大腿,只好委屈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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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這並不是令人火大的地方。最令人火大的是污錢!

我、Susan、阿惠三人以這樣的排列前往落地簽櫃台辦理,因為阿惠負責管公費,所以落地簽費用由她統一支付,一人USD 25。當我和Susan都已完成時,她卻還在付錢櫃台,我問她怎麼了?她說她給了那人USD 100,可是那個人沒有找錢的打算。我一邊用中文跟阿惠說:"怎麼這樣,叫他找錢"一邊瞪向那人,他居然說他沒有零錢。怎麼可能,我們之前已經有多少人辦過落地簽,怎麼可能沒有零錢。更不爽的表情在我們臉上展現,那個不要臉的人居然也一臉不爽的從抽屜中拿出USD 20丟向阿惠,厚…火大!

為了少一事,拿回USD 20我們就沒再和那不要臉的人吵,只是事後愈想愈火大。尼泊爾的GDP在2009年只有USD 452,五美元對當地人而言算很多耶,更何況我寧可把錢給路邊乞丐也不要給這種海關流氓。

一開始就很火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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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bodyat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