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實在討厭自己,孤僻自私的個性!

 表姊帶了一群小孩來,一大夥人夜裏擠在一個小房間中,內心雖不忍,但我卻一點也不想與之分享我的房間,或我的床。從來他們一大家子來基隆,我都選擇避開,待在台中;有一次避不開,就睡在樓下客廳;媽對我這怪卡的脾氣與個性,一點也沒輒。Sorry,媽,說到底一個三十多歲沒結婚的"老姑婆"總有些連理智都抓不住的怪癖!

 我真的討厭自己不好的性格,卻一點也沒法改正,我就是沒辦法笑著說:那不然XX來和我一起睡好了。這麼偽善的對話光想像就起雞皮疙瘩!我不想委屈自己,也不想為自己的自私找任何的藉口或理由。但當我這個沒血沒淚的,一人獨享著大房間與大床時,總會想到他們遠來是客;此時我良善的天使不停的叨唸著頑劣的惡魔,夜裏也沒睡好覺!

 所以今天去台北,帶了一盒Mister Donuts回來。我唯一會的,只有用金錢來贖罪!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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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bodyat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